近日,云龙县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、作风不严不实等失职失责问题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,5个乡镇8个县级部门党委(党组)、21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,其中13名县管干部、6名村干部被立案审查。
今年4月,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上,云龙县因脱贫攻坚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、帮扶方式不精准、驻村扶贫工作不扎实、贫困户退出质量不高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被点名批评,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被约谈。事后,云龙县委县政府迅速部署,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,通报相关情况,切实开展全县整改规范工作。县纪委、监委积极介入,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调查核实,从严开展执纪问责工作。
经查,云龙县住建局在脱贫攻坚“农危改”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,没有认真深入乡镇进行监督和给予技术指导,存在政策执行不严格、鉴定标准不统一、审核把关不严格、农危改示范点建设未完成等问题。云龙县苗尾乡、功果桥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,分管领导履行“一岗双责”责任不到位,对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、审核审批不严和监管失职失责,导致苗尾乡苗尾村、功果桥镇旧州村出现户档数据采集逻辑错误,两卡一册数据不一致,建档立卡信息采集、数字清洗和录入工作不扎实,贫困户纳入和退出程序不符合规定,贫困户动态管理议定名单公示流行形式等问题。
5月上旬,经县委同意,云龙县纪委、监委给予苗尾乡、功果桥镇和县住建局党政“一把手”等5人党内警告处分;给予苗尾乡、功果桥镇、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和苗尾村、旧州村驻村第一书记等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给予县人社局、信访局2个县级挂钩帮扶部门主要领导书面诫勉问责。由县纪委、监委挂牌督办,责成苗尾乡、功果桥镇纪委对所涉村6名村干部进行立案审查。县委县政府对5个乡镇8个县级部门进行约谈;县纪委、监委对苗尾乡纪委、功果桥镇纪委进行约谈。(许洪议)